【昌宁法院】集中攻克“骨头案”,提升执行打击力
发布时间:2022-12-04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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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第四季度受理执行案件攀升趋势,针对“骨头案”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收取执行案款110余万元,查封、处置不动产3宗,查封林权1宗,扣押、处置机动车3辆,发布限制消费令13人次,将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次,办结执行案件6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院领导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超前谋划,及时对全院执行案件开展整体研判,组织各承办部门、承办人制定结案计划,并奔走在查人找物第一线,迅速开展财产调查。对涉金融、涉民生、涉刑事财产刑执行等领域案件,以及难以查找当事人的案件,科学分工开展分组突击攻坚。某系列案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查找,一直驾车在昌宁、隆阳等地活动,行踪不定,对办案人员谎称其在楚雄等地。被执行人李某为规避执行,隐瞒行踪借住在其朋友家中。“一根丝”党员执行突击队持续带头发力,主动深入社区、村寨,并寻求公安、异地法院、村委会等部门协助,多方搜集被执行人线索,主动承担夜间执行、长途执行任务,第一时间赶赴隆阳区、云县、凤庆等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李某等人,最终顺利将款物执行到位。在一系列涉金融领域、建设工程领域的执行案件中,由于案件数量大,个案中被执行人数量多,主动履行意愿低,且居住地分散,财产调查效率难以提升。收案后各承办人及时启动财产查询、控制措施,并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这些被执行人进行统一集中,由局领导开展执行法律法规宣讲,释明拒不履行所面临的风险,再逐个做工作,强制扣划和督促自觉履行相结合,及时执结案件。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局还主动邀请多个申请执行人监督执行工作,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争取早日实现自身权益。同时注意调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既保证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到履行,又进一步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