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继斯,女,汉族,1989年8月生,2013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法律硕士。自2013年进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任职于立案庭、民一庭,现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继斯心怀法治理想,坚信法律可以让社会变得更美好。她认为法律职业的要求无关性别,更多关注的应当是是否具备该领域所需的品格、素养和工作能力,作为女法官也一样可以理性、中立和权威。工作10年来,张继斯以出色的庭审表现、裁判说理及司法决策过程,践行着心中的法治理想,成为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做好点滴细节 传递司法温度
2013年,初入法院的张继斯被安排到立案庭工作。立案庭是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每天要接待诸多来自社会各界的当事人,每天要回答当事人千奇百怪的问题。
刚参加工作的张继斯像海绵一样迅速向法院前辈学习相关工作技能,她理解当事人希望解决纠纷的迫切心情,所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总是及时为当事人办理,从不拖延,得到了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调整岗位到民一庭后,她也总是以饱满的热情开展司法调解和审判工作,特别是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她总能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耐心讲解、释法明理、为民解忧。
在王某与甲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因病住院,只能远程参加诉讼,张继斯考虑到王某的状况,在甲公司也愿意调解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双方利益,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就支付了第一笔应付款项,由于王某在住院,不方便来法院领取调解书,法官不辞辛苦带着书记员第二天就将调解书送到了王某手中,王某十分感动,法官的做法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秉持专业精神 厚植为民情怀
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开阔的知识视野和多年的民事司法审判经历,让张继斯在面对案件事实复杂、人际关系更为复杂的各类民事案件时,总能综合考虑、直切要害、有的放矢的开展调解和审判工作。面对每一起棘手的案件,都能展示出她深厚的专业素养。
在王某甲、王某乙与赵某某、钱某某、孙某某、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中,面对当事人众多、责任不明晰、双方推诿扯皮的复杂情况,张继斯细致地把事实查了又查,到现场进行走访,明确各方责任。
同时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且为同村乡亲,如果一味的只说“法”,而不考虑“情”和“理”,那么该案可能达不到双方满意的调解效果,因此,她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人情关系等因素,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方案从中斡旋,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了相对公平的建议,让原本矛盾突出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温柔且坚定 彰显女性力量
自2021年底成为法官至今,张继斯共办理各类民事纠纷近300件。身为女性,她基于同为女性的认知和对女性表达的感同身受,总是能够耐心倾听女性当事人的诉求,让女性可以用自己的表达方式为自己发声,并从女性视角出发,对案件作出更贴合女性真实情况的判断。
在吴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女方吴某与男方杨某结婚多年,两个孩子大的已经结婚生子,小的也即将成年,对吴某提起离婚诉讼,两个子女很是不解,甚至对母亲颇有怨言,亲子关系十分紧张。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张继斯首先安抚了各方情绪,然后对子女指出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子女并不完全清楚,吴某除了是他们的母亲外也是一个独立的人,她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想过的生活,子女应当尊重母亲的选择,虽然离婚了也不会改变双方的亲子关系;而吴某作为母亲选择离婚肯定会伤害子女感情,之后与子女的亲密关系必须之后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善。
虽然最终吴某与杨某未能和好,但是吴某与两个子女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吴某十分感激法官对她的理解。她通过让女性当事人用自己的表达方式充分展示自己的感受并受到耐心认真地聆听,让她们对整个审判更倾向于表示满意,有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