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友保,男,汉族,1979年6月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笃实、立德、崇业筑牢政治坚守
坚持学习立身。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云南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刑事案件证据排除规则》《死刑案件排除规则》《办理毒品案件座谈会纪要》、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十和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
同时还学习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文件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进头脑中,领会到内心深处,全面强化认同,与思想、认识、工作、生活融在一处。
强化政治立德。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仰信念,践行使命担当;坚守“笃实修身”,严于修身、乐于清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
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一言一行、小事小节中全面践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从内心深处感恩党、认同党,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司法为民意识。
抓牢能力立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专业能力,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工作新知识新理念,拓展知识结构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能力,善于总结经验,勤于调研学习,有针对性提高工作质量。
高质、高效、高能完成审判工作
积极主动作为,审判党建共促。充分发挥参谋作用,积极向庭长建言献策,协助庭长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主动承担疑难案件的办理。
在担任刑事审判团队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形成了党建、刑事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
增强责任担当,“质效能三高”。“以三坚持促进三高”,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唯来、不唯上、不唯官、不唯利、不唯权。三年来,共承办刑事案件88件。顺利审结一大批重特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承办和参与承办中央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多起涉黑案件。
勤恳、勤奋、勤业健全司法保障
升华案件质量,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承担上级交办的部分生效刑事案件等重大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从专业的角度提出生效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推动部分生效刑事案件的纠错工作;在行业清源方面,发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回访,推动社会治安和文旅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躬行调研。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深刻思考,积极深入一线、基层调研,积极与刑法专家探讨司法实践问题,提升专业司法能力,不断巩固与加深对法规政策的正确理解,探索刑事司法的工作经验,完成调研报告、论文3篇。强化法、理、情相结合,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整治效果相统一。
清醒、清正、清廉永葆干净底色
清醒认知,崇尚法律;清正做人,恪尽职守;清廉审判,守住底线。坚决守住原则、守住底线、守住操守。切切实实自警自醒,自觉筑牢廉洁自律、清正做人、干净干事堤坝,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共产党员干净底色。